在时代与土地的变迁中,似乎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自己的反面⋯⋯ 

城市最寒冷之处,是让人看到了差别。 

虽然,在这座城市里,我只有一个床位。 

这是我自己的名字。我知道他们不认识。我想,从今以后,他们就认识了。 

她身上穿着一个米黄色的、露着半边奶子的丝绸短衫,下边是米黄色的绸短裤,头发烫的像鸡窝一样,脚上趿拉着一双红拖鞋,半蹲在那里,真成了一只“鸡”了。 

 钱,在这里,成了一种声音。成了尊严的象征。 

我有钱买花了,可我已没有了可以送花的人。 

 看好了,“二人”才为“仁”,那是要人们相互监督的;“双丝”染了色,以“心”做秤才为“慈”,这也是让人们相互比一比、称一称的意思。  

那一天很多人围着看,看这狗日的怎样把梁放上?那是午时,阳光热辣辣的,我觉得在人们的目光里,陡然生出了很多黑蚂蚁。蚂蚁一窝一窝的,很恶毒地亮着⋯⋯

是啊,我们都生活在别人的目光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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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眼都是灯。灯就像菊花一样一盏一盏开放着,却没有一盏是我的。 

路两旁亮着一盏盏路灯,那光芒是五彩的,这就是我的未来。 

白天里“单位”是魂,人活在一个一个的单位里;到了夜晚,灯光就是魂了。灯光聚拢人气,给人以方向。如果没有灯,城就死了。 

她眼里有很多蚂蚁。我从小就熟悉蚂蚁,她眼里汪着一窝一窝的蚂蚁。蚂蚁的灯是黑的。 

 我望着一座一座楼房,我望着那一格一格的灯光,我到现在还没混上属于自己的“灯”呢。我还需要熬很多年,才能在其中一所楼房的“格子”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盏灯。纵是这样,我也愿意熬下去。

可我的日子呢?我无路可走,我已经回不去了呀!我继续往前走,瞎走,走不通的时候就折回头,再走⋯⋯后来,我一直走到了长安大街上,走过北京饭店,走过天安门,走过人民大会堂,我看见了一片灯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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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李佩甫《生命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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